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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际风云到饭圈八卦 从媒体榜单到朋友圈刷屏 过去的2021是个不缺乏热点的年份。 同样建筑业的2021 也不乏诸多热点关键词 回顾下建筑业的2021吧 碳达峰、碳中和 2021年,10月21日、10月24日和10月26日一周时间内国务院出台了三个文件,分别是:(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 6个方面与建筑业密切相关: (1)实施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健全建筑拆除管理制度,杜绝大拆大迁。加快推进绿色社区建设; (2)开展建筑领域低碳发展绩效评估。全面推广绿色低碳建材,推广建筑材料循环利用。发展绿色农房(例如普遍推广沼气应用); (3)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加快推动建筑用能电气化和低碳化。开展建筑屋顶光伏行动,大幅提高建筑采暖、生活用水、炊事等电气化普及率; (4)在北方城镇加快推进热电联产集中供暖,加快工业余热供暖规模化发展,积极稳妥推进核电余热供暖,因地制宜推进热泵、燃气、生物质能、地热能等清洁低碳供暖; (5)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于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 (6)加快农房节能改造。由此可见,未来可实现减排节能的绿色建筑大有可为,建筑企业要看清这一趋势,抓住机遇快速推进业务创新和技术创新,这将为建筑企业带来生产方式、业务模式的革新和孕育不一样的市场机遇。 本世纪初我国即提出了“三大节能”战略,建筑、工业、交通节能,其中建筑节能的比重最大。据有相关研究表明,在三大能耗中,建筑能耗按标准煤统计约占全社会总能耗的43%左右,其中建筑运行能耗约占23%以上,建造和建材能耗约占20%,因此做好建筑节能在“三大节能”战略中意义重大,而双碳经济发展的要求对未来建筑企业经营模式的转型、管理模式的升级、新型技术的推广应用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相关报道: 农民工工资 《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正式实施。 从2021年11月1日起,人社部、住建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银保监会、铁路局、民航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正式实施。这是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为建筑行业解决资金不足问题做的一件大实事,同时也是把诚信管理放到议事日程上的一个重要体现。 工资保证金按工程施工合同额(或年度合同额)的一定比例存储,原则上不低于1%,不超过3%,单个工程合同额较高的,可设定存储上限;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同一工资保证金管理地区有多个在建工程,存储比例可适当下浮但不得低于施工合同额(或年度合同额)的0.5%;施工合同额低于300万元的工程,且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前一年内承建的工程未发生工资拖欠的,各地区可结合行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实际,免除该工程存储工资保证金;连续2年未发生工资拖欠的,其新增工程应降低存储比例,降幅不低于50%;连续3年未发生工资拖欠且按要求落实用工实名制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的,其新增工程可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2年内在工资保证金管理地区承建工程发生工资拖欠的,工资保证金存储比例应适当提高,增幅不低于50%;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增幅不低于100%;总包单位可选择以银行保函替代现金存储工资保证金。 人社部出台《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 11月19日,人社部出台《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管理办法》明确,用人单位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或者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支付工资,逾期未支付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将该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等有关责任人员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按照规定公开并共享至同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相关报道: 原材料涨价 2020年抗击新冠疫情以来,建筑业企业除了疫情本身造成影响,材料涨价、人工费涨价、工期延误,很多不可抗拒的影响接踵而至。 进入2021年,自疫情好转,工地开展复工以来,一波一波涨价风迎面袭来。建材原材料的涨价之风似乎越吹越猛烈。截止到2021年10月,钢材价格再破6000元/吨,每吨上涨80元~100元不等。与门窗密切相关的PVC材料上涨了2.76%,最高价格甚至突破了12000元/吨;有些原材料甚至出现了“有钱无货”的局面…… 为此,江苏省、甘肃省、苏州市、浙江省衢州市等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动解决企业因外部环境造成的经营难题,发文对材料价格波动引起的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12月2日,新版《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发布。《办法》提出: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当人工、材料和机械价格变动超出合同约定风险范围时,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和支付。发承包双方通过合同约定,按时间节点或进度节点对周期内已完成且无争议的工程量进行价款计算、确认,并按照合同约定比例支付。 相关报道: 两新一重 “两新一重”是总理报告新词,即指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目前,政府已出台针对性政策重点支持“两新一重”建设,在重大工程建设提速推进的同时,新基建、新型城镇化也开启新的内需空间,各地相关投资项目也在紧锣密鼓地落地。 新基建涵盖5G基站建设、城际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等领域,兼顾了稳增长和促创新的双重任务。但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来看,短期内新基建还不能从规模上取代传统基建,因此,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必然与“两新”一起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积蓄巨大的发展潜能。 相关报道: 智能建造与工业化协同 2021年2月9日,住建部发文同意上海市、重庆、广东三地的7个项目开展智能建造试点工作。要求围绕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以数字化、智能化升级为动力,创新突破相关核心技术,加大智能建造在工程建设各环节应用,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效益和品质,尽快探索出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智能建造发展模式和实施经验。 此前,住建部、发改委、工信部等13个部门印发《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到2035年,我国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取得显著进展,企业创新能力大幅提升,产业整体优势明显增强,“中国建造”核心竞争力世界领先,建筑工业化全面实现,迈入智能建造世界强国行列。 相关报道: 造价改革 202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取消最高投标限价按定额计价的规定,逐步停止发布预算定额”。 2021年,已实施7年多的《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迎来大修,住建部在“修订意见稿”中提出“工程计量和计价规则全国统一”。 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按市场价格编制,鼓励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加强工程造价数据积累,积极运用信息化技术为概预算编制提供依据。 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要求,取消最高投标限价及其成果文件备案的相关规定,减轻企业负担。 增加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过程结算的条款。明确过程结算的内容,规定过程结算开展的基本流程和时限要求,提出不得以未完成政府审计作为延期结算理由。 11月2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征求《工程造价咨询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具体修订了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删除关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有关条款;二是增加信息管理内容。信息管理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基本信息、从业信息(含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守信信息和失信信息等。三是明确了注册造价工程师属地化管理。四是完善相关责任条款。为加强行业管理,进一步明确、落实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注册造价工程师责任。五是精简造价工程师注册流程等具体规定。 相关报道: 资质改革 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统一延至2022年12月31日! 12月1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住建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虽然,目前新的资质标准没有出台,但是根据资质改革动向,有以下两点变化: 1、资质类别简化 目前明确的是,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由593项减少至245项目,将测绘资质类别和等级由138项减至20项。这一举措是为了解决资质类别过细、等级过多的问题。 2、资质审批权下放 在企业资质审批这个部分,15省审批权已下放。除最高等级资质(综合资质、特级资质)和需跨部门审批的资质外,将原由住建部负责审批的其他资质审批权限(包括重组、合并、分立)下放至试点地区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除此外,在企业资质审批条件上,放宽了对企业净资产、人员、业绩和技术等要求。资质审批也方便许多,加快简化企业资质审批事项流程。 相关报道: 限龄:60岁 2021年,全国多地对农民工年龄开始进行限制度, 60岁以上民工被禁用,工地实行“限龄”政策。并且随着建筑平台实名制的落实推进,工人的年龄也被纳入了日常监督检查的范围,一旦被发现,企业也会因用工管理不规范而被通报。 但是这一限制,并不是全国性的,目前天津、湖北黄冈和荆州、南昌、泰州、深圳、上海这些地区发布以上通知。 一直以来,建筑产业工人都是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筑业发展的基础,为经济发展、城镇化建设作出重大贡献。但是生产效率低下、作业环境恶劣、安全事故频发也是建筑施工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而且传统的产业工人队伍还存在无序流动性大、老龄化现象突出、技能素质低、权益保障不到位等问题,这都制约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可以看出,国家和监管部门要求规范建筑施工企业用工年龄管理,对建筑施工规范化的要求在逐步提高,更是对建设单位、监管单位的规范化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 相关报道: 限高:250米 今年7月,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布《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 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的通知》。其中明确,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建筑,确需建设的,要结合消防等专题论证进行建筑方案审查,并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案;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 9月,住建部就《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各地要严格控制新建超高层建筑。一般不得新建超高层住宅。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人口以下城市严格限制新建1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不得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 根据官方描述,严禁新建500米以上建筑,最重要是为了人民的安全着想。虽然近年来各地方工程安全质量水平不断提高。但仍有一些项目管理不严,相关管理规定落实不到位,造成工程质量下降、安全隐患增加。为了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管理,坚持质量第一,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所以不得新建500米以上高层建筑。 相关报道: 金税四期来了 2021年3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是为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完善税务监管体系,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发展。当前正以发票管理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改革为突破口,启动金税工程四期建设。国家监管正从“以票控税”时代向“以数治税”时代迈进。 金税四期以专票电子化为突破口,税收大数据为驱动力,增加了非税业务管控,社保也纳入税局管理并通过金税四期工程进行征管。增加与人民银行的信息联网,进行严格的资金管控。增加企业相关人员身份信息及信用的管控。云化服务,全流程智能办税。 金税四期通过大数据对比分析,对纳税人的业务证据链上传,形成系统性证据链管理,对企业的业务真实性、逻辑合理性、税务合法性、经营合规性提出更高要求,未来企业的税务合规化将是唯一出路! 相关报道: